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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,自2014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《出生医学证明》(第5版),旧版出生证签发日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。
我要查询 :
出生证明办理出生证明补办
办理条件
凡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在本区范围内出生的活产婴儿均可签发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。
办理材料
1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首次签发登记表
2、母婴出院结帐单
3、身份证
(1)父母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(原价和复印件)
(2)领证人有效居民身份证(原价和复印件)
4、计划生育服务证
办理流程
办理地点
办理时限及费用
办理时限
受理资料后五个工作日的周二、周五可领取
办理费用
4元